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
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2010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办学优势:
中华财会服务网每年负责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的编写、出版工作,汇集了由各科教材编写老师组成的强大师资阵容,掌握考试教材具体变化的第一手资料,教学经验丰富,所授课程重点清晰、考点明确、讲解权威。
◎ 教材编写老师主讲,知识点 + 强化练习题辅导模式,更多过关保障
◎ 习题、答疑、社区、交流群、短信等全面备考支持
◎ 免费提供财考通学习软件下载使用,以有限的时间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特别提示:
1、报名学习2010年辅导课程可提前免费学习2009年辅导课程 2、所有网上课程考前不限时间次数听讲
培训方案:
方案一: 全科班方案 三科(网上辅导班+教材+命题预测试卷+网上串讲班+网上冲刺班) 培训费用:400元
方案二: 网上辅导班(三科) 培训费用:300元
方案三: 网上辅导班任选(可报单科) 培训费用:按所报课程累计
课程安排:
辅导班:09年10月份开课,开课前可听09年考试课程,可单报。
串讲班:不对外招生,购买正版教材免费赠送,使用教材封面防伪码联网验证即可获得听课权限。
冲刺班:不对外招生,购买正版《命题预测试卷》图书免费赠送,使用封面防伪码联网验证即可听课权限 。
查看招生简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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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网上辅导班(三科) 培训费用: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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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三句话成就你的外企之梦
据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六成的参与调查者表示希望能在外企中谋得一份工作。同时某公司在北京的十几所大学进行过大学生求职意向调查显示:80%以上的人把去外企谋职当作自己的第一选择。然而目前中国外企的工作机会并不是很多,竞争非常激烈,面对外企求职中给求职者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挑战,智联专访间邀请到资深外企HR徐庆菁女士就外企面试、英语求职等话题接受了主持人的采访。
外企、名企、国企,是按照投资方来分类的,外企A企业和B企业,美资和欧洲公司都是不一样,国企是大锅饭,民企是一人独挡的,随着经济发展之后,会越来越专业化。徐女士在外企工作了十几年,作为一名资深的外企HR对外企的工作有着自己的一种理解。
工作态度永远第一位
求职外企,态度是最重要的,在接受采访时徐女士这样说,在工作的时候,应当更多时候看自己有什么问题,而不是抱怨老板没给足够的资源,或者团队的不合作。在公司业绩做得不是很好的时候,不是发现自身的问题,而是开始贬低同事没有努力,这不是形成很好企业文化的做法,所以说态度永远是工作的第一位。
团队精神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徐女士在谈到如何走进外企时,将团队精神作为了求职者另一项必备的要件。她举例说,很多团队,比如销售的职位,旁边电话响了,自己的同事不在,应该帮他接起来,这样,就不会落掉任何一个单子,这是合作精神,工作细微之处的体现。如今的企业,不仅仅是外企,都已经将工作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的好坏作为了衡量绩效的标准,如此看来,职场独行侠在如今的大多数企业是万万行不通的。
外企语言关,不能不说
语言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语言是一个工具。麦肯锡公司很多年前做了一个调查,中国每年要毕业三四百万大学毕业生,现在将近四百万,10%的人适合到外企工作,原因两点:第一点,被教育的方式是比较学术性的,应用性不是很强,第二点语言技能缺乏,供应的人才量是很大的,但是真正能适应在外企工作并且有质量的个体数目是有限的,是现在供不应求的原因,其中语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到了企业更高层的时候,对英语的把握,写邮件,单词用法是要斟酌的,语言是重要的,它是一种必备的工具。
更多职场故事:http://www.facc.com.cn/info/Info_more.aspx?colid=47
外企、名企、国企,是按照投资方来分类的,外企A企业和B企业,美资和欧洲公司都是不一样,国企是大锅饭,民企是一人独挡的,随着经济发展之后,会越来越专业化。徐女士在外企工作了十几年,作为一名资深的外企HR对外企的工作有着自己的一种理解。
工作态度永远第一位
求职外企,态度是最重要的,在接受采访时徐女士这样说,在工作的时候,应当更多时候看自己有什么问题,而不是抱怨老板没给足够的资源,或者团队的不合作。在公司业绩做得不是很好的时候,不是发现自身的问题,而是开始贬低同事没有努力,这不是形成很好企业文化的做法,所以说态度永远是工作的第一位。
团队精神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徐女士在谈到如何走进外企时,将团队精神作为了求职者另一项必备的要件。她举例说,很多团队,比如销售的职位,旁边电话响了,自己的同事不在,应该帮他接起来,这样,就不会落掉任何一个单子,这是合作精神,工作细微之处的体现。如今的企业,不仅仅是外企,都已经将工作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的好坏作为了衡量绩效的标准,如此看来,职场独行侠在如今的大多数企业是万万行不通的。
外企语言关,不能不说
语言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语言是一个工具。麦肯锡公司很多年前做了一个调查,中国每年要毕业三四百万大学毕业生,现在将近四百万,10%的人适合到外企工作,原因两点:第一点,被教育的方式是比较学术性的,应用性不是很强,第二点语言技能缺乏,供应的人才量是很大的,但是真正能适应在外企工作并且有质量的个体数目是有限的,是现在供不应求的原因,其中语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到了企业更高层的时候,对英语的把握,写邮件,单词用法是要斟酌的,语言是重要的,它是一种必备的工具。
更多职场故事:http://www.facc.com.cn/info/Info_more.aspx?colid=47
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
ACCA公布2009年考试安排
中华财会服务网首页(http://www.facc.com.cn )
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公布了其2009年全球专业资格考试时间表。ACCA 专业资格考试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举办两次。每次 ACCA 考试都从6月或12月的第一个完整星期的星期一开始并持续8个工作日,每日考试都将覆盖 ACCA 课程大纲的一个类别。2009年的考试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6 月: 6月1日-5日, 6月8日-10日 12月:12月7日-11日,12月14日-16日
ACCA 全球考试将按5个不同的时区进行。加勒比时区将于早上8时开考,英国10时,巴基斯坦及南亚14时,亚太地区15时,澳大利亚17时。全球350个 ACCA 考试中心都将根据这5大时区时间为基础安排考试。所有 ACCA 学员都可根据需要选择全球350个考试中心参加考试。中国的所有考点的开考时间为15时。广州的考点设在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 A 座。深圳的考点设在深圳科学会堂。而选考 ACCA 前三门课程的可以不受此时间限制,随时在位于福田区福虹路福华大厦501室的深圳英通培训中心选择参加计算机考试。厦门的考点设在夏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办公楼三楼金海峡高级财经人才培训中心。
ACCA 的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技能课程和专业课程为每科3小时(另有15分钟阅卷时间)。
ACCA 专业资格考试是全球统一的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ACCA 会员资格受到欧盟各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专业会计师组织的直接认可,其会员在全球170个国家工作。全球每年都有超过30万 ACCA 学员参加 ACCA 专业资格考试。每次考试都有6000名左右的考生完成 ACCA 所有科目,成为 ACCA 准会员。有志于报考 ACCA 并计划参加今年12月份考试的人士,可于7月31日前在 ACCA 全球网站 (http://www.accaglobal.com ) 注册报名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给ACCA各地代表处。
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公布了其2009年全球专业资格考试时间表。ACCA 专业资格考试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举办两次。每次 ACCA 考试都从6月或12月的第一个完整星期的星期一开始并持续8个工作日,每日考试都将覆盖 ACCA 课程大纲的一个类别。2009年的考试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6 月: 6月1日-5日, 6月8日-10日 12月:12月7日-11日,12月14日-16日
ACCA 全球考试将按5个不同的时区进行。加勒比时区将于早上8时开考,英国10时,巴基斯坦及南亚14时,亚太地区15时,澳大利亚17时。全球350个 ACCA 考试中心都将根据这5大时区时间为基础安排考试。所有 ACCA 学员都可根据需要选择全球350个考试中心参加考试。中国的所有考点的开考时间为15时。广州的考点设在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 A 座。深圳的考点设在深圳科学会堂。而选考 ACCA 前三门课程的可以不受此时间限制,随时在位于福田区福虹路福华大厦501室的深圳英通培训中心选择参加计算机考试。厦门的考点设在夏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办公楼三楼金海峡高级财经人才培训中心。
ACCA 的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技能课程和专业课程为每科3小时(另有15分钟阅卷时间)。
ACCA 专业资格考试是全球统一的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ACCA 会员资格受到欧盟各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专业会计师组织的直接认可,其会员在全球170个国家工作。全球每年都有超过30万 ACCA 学员参加 ACCA 专业资格考试。每次考试都有6000名左右的考生完成 ACCA 所有科目,成为 ACCA 准会员。有志于报考 ACCA 并计划参加今年12月份考试的人士,可于7月31日前在 ACCA 全球网站 (http://www.accaglobal.com ) 注册报名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给ACCA各地代表处。
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这种情况应该以企业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对此明确如下: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是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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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种情况应该以企业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对此明确如下: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是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是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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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
2009北京会计从业考题: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
某企业一台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2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元。该设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
年折旧率= 第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20 000´40%=48 000(元)
第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20 000—48 000)´40%=28 800(元)
第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20 000—48 000—28800)´40%=17 28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4、第5年的年折旧额=[(120 000—48 000—28800—17 280)—4 000]÷2=1096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48 000 (第一年)
28 800 (第二年)
17 280 (第三年)
10960 (第四年)
10960 (第五年)
116000
年折旧率= 第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20 000´40%=48 000(元)
第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20 000—48 000)´40%=28 800(元)
第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120 000—48 000—28800)´40%=17 28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4、第5年的年折旧额=[(120 000—48 000—28800—17 280)—4 000]÷2=1096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48 000 (第一年)
28 800 (第二年)
17 280 (第三年)
10960 (第四年)
10960 (第五年)
116000
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反垄断法首考交卷 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商务部今天发布公告,以“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为由,正式否决了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这是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获商务部审查通过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例。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通过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全部已发行股本,折合每股约12.20港元。以汇源于去年9月1日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4.14港元计,这一要约收购价有1.9倍的溢价。如该交易获批,这将是外资在华最大一起并购案,也是可口可乐历史上金额第二大的收购交易。
“根据各方面情况,此前我们就不看好这项并购案。事实上,今年一月份,汇源方面就已经在做并购可能遭否决的准备了。”一位要求匿名的行业人士说。
可口可乐宣布不会继续收购汇源
汇源在中国果汁饮料行业里排名第一。去年9月4日,一次四万余人参与的在线调查显示,对这项收购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达82.3%。更有中国本土果汁企业准备上书商务部表示反对,并要求公开竞买汇源。
据接近汇源的人士透露,由于商务部发布禁止裁决公告较为突然,汇源高层下午一直在北京顺义总部闭门召开会议,紧急商讨如何回应。“汇源公关部门人的电话都被打爆了。”该人士说。
汇源在晚间发表的声明中表示:“汇源集团尊重商务部关于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要约申请的批复。目前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关爱汇源果汁。”
可口可乐则在随后发布了“不会继续收购汇源果汁集团”的声明。“我们很遗憾该项交易未能如计划进行,但我们尊重商务部的决定。”可口可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在新闻稿中说,“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提供一切有关的材料协助商务部清楚了解此项交易,我们一直希望可以与优秀的汇源团队一起推动汇源品牌更进一步的发展。”
穆泰康特别强调该收购案遭否决不会影响可口可乐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投资。
截至昨天收盘,可口可乐(纽约交易所代码:KO)股价小幅上涨0.44%,收至41.45美元。
商务部否决“嫁娶”申请
尽管汇源果汁集团董事会主席朱新礼希望把“当儿子养当猪卖”的企业“嫁”出去,可口可乐也希望把汇源“迎娶”进门,但商务部今天一纸裁决否决了这场自愿联姻。
商务部今天在公告中表示认定,如交易完成,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限制竞争效果;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商务部今天在公告中说,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审查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公告显示,在正式否决此项交易前,商务部曾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可口可乐方面也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和修改方案。但是商务部评估后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交易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商务部在公告中声明,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审查了29起,已审结24起,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对于1起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商务部与申报方进行商谈,申报方提出了减少排除限制竞争的解决方案并作出承诺,商务部附加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后批准了该集中。
禁止裁决“拯救”了可口可乐?
“商务部否决并购,对可口可乐来说太划算了。”正在外地出差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在围绕并购长达数月的争论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曾专门向商务部递交报告。“我们是赞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马勇说。
在马勇看来,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尚未向纵深发展,其时可口可乐以高溢价收购,对汇源来说是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后来其实可以看到,可口可乐已经有点后悔(当初报了高价)了。”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位接近可口可乐的人士透露,由于此后市场形势突变,可口可乐对于收购已经不像当初那么热衷。今年2月28日,汇源董事会主席朱新礼在出席一个论坛时也曾表示,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可口可乐董事会反对收购的声音越来越多,自己要给可口可乐全球总裁“打打气”。不过,两天后汇源随即发布澄清公告,称汇源并不了解可口可乐对收购的任何意见,公司也没收到关于更改收购计划的任何意见。
“尽管可口可乐后来有悔意,但因为已经签订了意向协议,不能悔约,没想到商务部却帮了可口可乐一把。”马勇说。
针对此前的种种反对意见,马勇说,在世贸组织协议框架下,应该给予外资内资平等待遇。“就算可口可乐并购了汇源,但税收还是在国内,仍然雇用中国工人,收购水果也在国内,有什么问题呢?再则,汇源本身有相当比例的外资参股,能算纯粹的民族资本吗?”他同时也不认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会给中国饮料市场带来灾难性影响。
不过,一直反对该并购的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今天则表示“非常支持商务部”。和君创业相关负责人黄一丁认为,商务部的该项决议传递了保护民族品牌的积极信号,这些民族品牌应该纳入国家经济安全管理。他同时表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更要掌控自己的命运,使得整个产业向高端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而自有品牌不应不断拱手让人。和君创业曾致信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就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事陈述反对理由并提出呼吁。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旗下拥有“牵手”等品牌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关媒体负责人表示,该部门尚未接到任何授权对此事发表意见。该公司曾明确表示反对此项并购。
有人欢喜有人忧
“这(商务部的禁止裁决)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总裁李志起说。李志起曾为百事可乐、汇源、娃哈哈等多家著名企业提供全案营销咨询服务,一直是这项并购案的观察者。
李志起表示,对果汁饮料行业尤其是行业里的中小企业而言,商务部的禁止裁决是个好消息。如果可口可乐并购成功,对一些成长中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因为可口可乐超强的实力和整合能力一旦与汇源品牌相结合,将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大大增强对行业的控制能力,会极大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他表示,中国日化行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沙市日化”等老的国内品牌被收购后遭搁置,已几乎全部消失,该行业现在外资垄断非常厉害,民族企业已经基本没有立足之地。但他同时表示,“不管果汁饮料行业还是日化行业,都早已是充分竞争行业。外资垄断似乎并没有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危及国家产业安全,也没有导致什么灾难性的后果。”
既然不关乎经济命脉和安全,为何商务部会做出禁止裁决?“果汁饮料行业里,汇源排名第一的独占地位已经形成了排他性,但在整个饮料行业,汇源还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地位。”李志起认为商务部当有更深层的考虑,“如果汇源还在朱新礼手中,政府在某些事务上能对其施加较大的影响力,但在可口可乐手中,这种影响就不会那么大了。比如对上游水果的收购这样的事务,会直接影响国内果农的利益。”
在李志起看来,商务部的禁止裁决对并购当事双方而言,“无疑是个坏消息”。他对“可口可乐曾对报价心生悔意”这样的说法表示怀疑。“对可口可乐这样的"大象"来说,并不会特别在意收购价格这样的一时得失,而是更加注重长远的战略谋划。一旦并购了汇源,将有助于可口可乐整合中国饮料市场,彻底改变与百事可乐等竞争对手的竞争格局,收益不可估量。”
这位熟悉饮料行业和汇源的营销专家表示,朱新礼之所以要出售汇源,自有他的难言之隐。尽管引进了达能、华平等战略投资者,但汇源2008年中期业绩显示,其销售额和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李志起表示,由于汇源近几年对上游果树种植投入很大,但回报周期却比较长,出售失败可能给汇源带来资金压力。
有观察人士认为,并购被叫停也会令汇源的市场价值大打折扣。亦有饮料行业资深人士认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朱新礼应该不会再提出售一事。此前有本土企业要求竞买汇源,李志起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国内有哪家本土企业具备足够的实力接盘汇源、整合汇源呢?从汇源的角度也不一定愿意。宁愿让大象吃掉,也不愿意被比自己小的土狼吃掉,这是人之常情。”他表示,汇源出售一事并未完全画上句号,后续如何发展尚有待观察。
“商务部的叫停让朱新礼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他需要继续等待。”李志起说。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通过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全部已发行股本,折合每股约12.20港元。以汇源于去年9月1日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4.14港元计,这一要约收购价有1.9倍的溢价。如该交易获批,这将是外资在华最大一起并购案,也是可口可乐历史上金额第二大的收购交易。
“根据各方面情况,此前我们就不看好这项并购案。事实上,今年一月份,汇源方面就已经在做并购可能遭否决的准备了。”一位要求匿名的行业人士说。
可口可乐宣布不会继续收购汇源
汇源在中国果汁饮料行业里排名第一。去年9月4日,一次四万余人参与的在线调查显示,对这项收购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达82.3%。更有中国本土果汁企业准备上书商务部表示反对,并要求公开竞买汇源。
据接近汇源的人士透露,由于商务部发布禁止裁决公告较为突然,汇源高层下午一直在北京顺义总部闭门召开会议,紧急商讨如何回应。“汇源公关部门人的电话都被打爆了。”该人士说。
汇源在晚间发表的声明中表示:“汇源集团尊重商务部关于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要约申请的批复。目前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关爱汇源果汁。”
可口可乐则在随后发布了“不会继续收购汇源果汁集团”的声明。“我们很遗憾该项交易未能如计划进行,但我们尊重商务部的决定。”可口可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在新闻稿中说,“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提供一切有关的材料协助商务部清楚了解此项交易,我们一直希望可以与优秀的汇源团队一起推动汇源品牌更进一步的发展。”
穆泰康特别强调该收购案遭否决不会影响可口可乐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投资。
截至昨天收盘,可口可乐(纽约交易所代码:KO)股价小幅上涨0.44%,收至41.45美元。
商务部否决“嫁娶”申请
尽管汇源果汁集团董事会主席朱新礼希望把“当儿子养当猪卖”的企业“嫁”出去,可口可乐也希望把汇源“迎娶”进门,但商务部今天一纸裁决否决了这场自愿联姻。
商务部今天在公告中表示认定,如交易完成,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限制竞争效果;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商务部今天在公告中说,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审查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公告显示,在正式否决此项交易前,商务部曾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可口可乐方面也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和修改方案。但是商务部评估后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交易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商务部在公告中声明,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审查了29起,已审结24起,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对于1起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商务部与申报方进行商谈,申报方提出了减少排除限制竞争的解决方案并作出承诺,商务部附加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后批准了该集中。
禁止裁决“拯救”了可口可乐?
“商务部否决并购,对可口可乐来说太划算了。”正在外地出差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在围绕并购长达数月的争论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曾专门向商务部递交报告。“我们是赞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马勇说。
在马勇看来,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尚未向纵深发展,其时可口可乐以高溢价收购,对汇源来说是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后来其实可以看到,可口可乐已经有点后悔(当初报了高价)了。”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位接近可口可乐的人士透露,由于此后市场形势突变,可口可乐对于收购已经不像当初那么热衷。今年2月28日,汇源董事会主席朱新礼在出席一个论坛时也曾表示,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可口可乐董事会反对收购的声音越来越多,自己要给可口可乐全球总裁“打打气”。不过,两天后汇源随即发布澄清公告,称汇源并不了解可口可乐对收购的任何意见,公司也没收到关于更改收购计划的任何意见。
“尽管可口可乐后来有悔意,但因为已经签订了意向协议,不能悔约,没想到商务部却帮了可口可乐一把。”马勇说。
针对此前的种种反对意见,马勇说,在世贸组织协议框架下,应该给予外资内资平等待遇。“就算可口可乐并购了汇源,但税收还是在国内,仍然雇用中国工人,收购水果也在国内,有什么问题呢?再则,汇源本身有相当比例的外资参股,能算纯粹的民族资本吗?”他同时也不认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会给中国饮料市场带来灾难性影响。
不过,一直反对该并购的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今天则表示“非常支持商务部”。和君创业相关负责人黄一丁认为,商务部的该项决议传递了保护民族品牌的积极信号,这些民族品牌应该纳入国家经济安全管理。他同时表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更要掌控自己的命运,使得整个产业向高端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而自有品牌不应不断拱手让人。和君创业曾致信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就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事陈述反对理由并提出呼吁。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旗下拥有“牵手”等品牌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关媒体负责人表示,该部门尚未接到任何授权对此事发表意见。该公司曾明确表示反对此项并购。
有人欢喜有人忧
“这(商务部的禁止裁决)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总裁李志起说。李志起曾为百事可乐、汇源、娃哈哈等多家著名企业提供全案营销咨询服务,一直是这项并购案的观察者。
李志起表示,对果汁饮料行业尤其是行业里的中小企业而言,商务部的禁止裁决是个好消息。如果可口可乐并购成功,对一些成长中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因为可口可乐超强的实力和整合能力一旦与汇源品牌相结合,将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大大增强对行业的控制能力,会极大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他表示,中国日化行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沙市日化”等老的国内品牌被收购后遭搁置,已几乎全部消失,该行业现在外资垄断非常厉害,民族企业已经基本没有立足之地。但他同时表示,“不管果汁饮料行业还是日化行业,都早已是充分竞争行业。外资垄断似乎并没有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危及国家产业安全,也没有导致什么灾难性的后果。”
既然不关乎经济命脉和安全,为何商务部会做出禁止裁决?“果汁饮料行业里,汇源排名第一的独占地位已经形成了排他性,但在整个饮料行业,汇源还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地位。”李志起认为商务部当有更深层的考虑,“如果汇源还在朱新礼手中,政府在某些事务上能对其施加较大的影响力,但在可口可乐手中,这种影响就不会那么大了。比如对上游水果的收购这样的事务,会直接影响国内果农的利益。”
在李志起看来,商务部的禁止裁决对并购当事双方而言,“无疑是个坏消息”。他对“可口可乐曾对报价心生悔意”这样的说法表示怀疑。“对可口可乐这样的"大象"来说,并不会特别在意收购价格这样的一时得失,而是更加注重长远的战略谋划。一旦并购了汇源,将有助于可口可乐整合中国饮料市场,彻底改变与百事可乐等竞争对手的竞争格局,收益不可估量。”
这位熟悉饮料行业和汇源的营销专家表示,朱新礼之所以要出售汇源,自有他的难言之隐。尽管引进了达能、华平等战略投资者,但汇源2008年中期业绩显示,其销售额和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李志起表示,由于汇源近几年对上游果树种植投入很大,但回报周期却比较长,出售失败可能给汇源带来资金压力。
有观察人士认为,并购被叫停也会令汇源的市场价值大打折扣。亦有饮料行业资深人士认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朱新礼应该不会再提出售一事。此前有本土企业要求竞买汇源,李志起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国内有哪家本土企业具备足够的实力接盘汇源、整合汇源呢?从汇源的角度也不一定愿意。宁愿让大象吃掉,也不愿意被比自己小的土狼吃掉,这是人之常情。”他表示,汇源出售一事并未完全画上句号,后续如何发展尚有待观察。
“商务部的叫停让朱新礼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他需要继续等待。”李志起说。
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会计从业冲刺辅导: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关系
现金流量表的结构有两部分:表首与表体。
1、表首部分包括报表名称、编制单位、报表所涵盖的日期、报表编号和货币单位及计量单位。
2、表体包括正表(正表基本是按照不同类别的现金流量来分类、分项列示的,具体又包括五项内容,它们分别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和现金及等价物净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增加额。)和补充资料(补充资料具体又包括三项内容,它们分别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和筹资活动和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情况。)两部分。
3、现金流量表中相关项目间的勾稽关系: 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等于补充资料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正表第五项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应等于补充资料第三项中的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尽管它们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计算依据不同:正表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
1、表首部分包括报表名称、编制单位、报表所涵盖的日期、报表编号和货币单位及计量单位。
2、表体包括正表(正表基本是按照不同类别的现金流量来分类、分项列示的,具体又包括五项内容,它们分别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和现金及等价物净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增加额。)和补充资料(补充资料具体又包括三项内容,它们分别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和筹资活动和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情况。)两部分。
3、现金流量表中相关项目间的勾稽关系: 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等于补充资料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正表第五项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应等于补充资料第三项中的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尽管它们把会计从业站点加入收藏夹计算依据不同:正表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补充资料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
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初级会计实务》精选例题 (一)
1、 某企业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500万元,当年以其中300万元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并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万元,向投资者分配利润40万元。该企业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万元。A.1660 B.1640 C.1960 D.1940[答案]:A [解析]: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500+200—40=1660(万元)
2. 以下账簿中,不得定期汇总登记,只可逐笔登记的是( )。A.银行存款日记账B.管理费用明细账 C.库存商品明细账 D.原材料明细账 [答案]:A[解析]: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等,不得定期汇总登记,只可逐笔登记。
3.企业通过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A.将该应付票据转作短期借款B.将该应付票据转作应付账款C.对该事项仅做备查登记 D.将该应付票据转作其他应付款[答案]:A[解析]:企业通过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应将票据的面值及利息转作短期借款。
4. 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的有( )。A.企业向外单位支付的押金 B.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制定的银行存款户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C.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D.企业汇往外的临时采购账户的存款[答案]:BCD [解析]:企业向外单位支付的押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5.下列各项中,将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的是( )。A.赊销商品 B.预付购货款 C.收回应收账款 D.收回已转销的坏账[答案]:A [解析]: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是指应收账款减去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企业预付购货款,与应收账款无干。收回应收账款、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均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减少。
6.当被投资企业因净损益以外的因素使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企业,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 )科目。A.投资收益 B.营业外收入 C.其他业务收入 D.资本公积[答案]:D[解析]:当被投资企业因净损益以外的因素使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企业,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7. 下列各项,构成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A.加工物资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B.支付的加工费用和加工物资往返运输费C.收回后直接销售物资的代收代缴消费税D.收回后继续加工物资的代收代缴消费税[答案]:ABC[解析]:收回后继续加工物资的代收代缴消费税,应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8. 下列各项,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A.宣告发放股票股利B.资本公积转增资本C.以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D.接受资产捐赠[答案]:ABD[解析]:以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将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
9.以下有关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应进行成本还原 B.不需要按生产步骤结转半成品成本C.能提供各生产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资料 D.能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资料[答案]:BD[解析]:逐步结转分步法,需要按步骤计算并结转各工序完工的半成品或产成品成本,才能够提供各生产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资料。只有综合逐步结转分步法才需要进行成本还原。
10.以下项目中,不属于汇总凭证的是( )。A.发出材料汇总表 B.差旅费报销单 C.工资结算汇总表 D.记账凭证汇总表[答案]:D[解析]: 汇总凭证是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相同经济业务内容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而成的原始凭证。而记账凭证汇总表不属于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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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下账簿中,不得定期汇总登记,只可逐笔登记的是( )。A.银行存款日记账B.管理费用明细账 C.库存商品明细账 D.原材料明细账 [答案]:A[解析]: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等,不得定期汇总登记,只可逐笔登记。
3.企业通过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A.将该应付票据转作短期借款B.将该应付票据转作应付账款C.对该事项仅做备查登记 D.将该应付票据转作其他应付款[答案]:A[解析]:企业通过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应将票据的面值及利息转作短期借款。
4. 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的有( )。A.企业向外单位支付的押金 B.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制定的银行存款户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C.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D.企业汇往外的临时采购账户的存款[答案]:BCD [解析]:企业向外单位支付的押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5.下列各项中,将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的是( )。A.赊销商品 B.预付购货款 C.收回应收账款 D.收回已转销的坏账[答案]:A [解析]: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是指应收账款减去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企业预付购货款,与应收账款无干。收回应收账款、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均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减少。
6.当被投资企业因净损益以外的因素使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企业,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 )科目。A.投资收益 B.营业外收入 C.其他业务收入 D.资本公积[答案]:D[解析]:当被投资企业因净损益以外的因素使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企业,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7. 下列各项,构成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A.加工物资实际耗用的材料成本B.支付的加工费用和加工物资往返运输费C.收回后直接销售物资的代收代缴消费税D.收回后继续加工物资的代收代缴消费税[答案]:ABC[解析]:收回后继续加工物资的代收代缴消费税,应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8. 下列各项,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A.宣告发放股票股利B.资本公积转增资本C.以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D.接受资产捐赠[答案]:ABD[解析]:以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将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
9.以下有关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A.应进行成本还原 B.不需要按生产步骤结转半成品成本C.能提供各生产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资料 D.能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资料[答案]:BD[解析]:逐步结转分步法,需要按步骤计算并结转各工序完工的半成品或产成品成本,才能够提供各生产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资料。只有综合逐步结转分步法才需要进行成本还原。
10.以下项目中,不属于汇总凭证的是( )。A.发出材料汇总表 B.差旅费报销单 C.工资结算汇总表 D.记账凭证汇总表[答案]:D[解析]: 汇总凭证是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相同经济业务内容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而成的原始凭证。而记账凭证汇总表不属于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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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
我那曾经的四大会计事务所情节
我是08年6月毕业的交大工科小本,毕业时待业在家(就是毕业之后没找到工作的那种),后来又换了三份工作,历经外企、民企、国企。我的经历比较有意思。曾经迷茫过、折腾过、绝望过,最后回首种种,不过是一笑而过。
大四那一年,我和大部分同学一样,唯一的梦想就是进四大、500强、外企等等。由于一个特殊原因,当时只申了四大。到了11月底,四大皆空。于是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并在以后的日子中留下了致命的后遗症。但工作还是要找的啊,于是狂投,12月底拿到两个offer。一个是受政策保护的大型国企,父母举双手双脚赞成,我却拒掉了,原因很简单,想闯一闯。第二个offer是IT咨询,外资的,还比较对胃口,于是就签上了。按说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人生永远是充满变数的,半年之后我将遇见一件事情,使我的人生彻底改变。
大四下的时候,去公司全职上班,又由于特殊原因,实际做的事情并不是咨询,而是项目管理。不爽了一阵后,只能忍了。
就这样晃到了六月份。毕业前三周,那件改变我人生的事情发生了:我提出了辞职。辞职的真正原因非常复杂,其中主要有三点:一是因为迷茫,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职业规划。二是因为我患上了严重的“四大情结”,为此,我报了CPA,打算辞职复习,来年再申四大。三是因为学院要求回去做毕业设计,公司却正好在项目高峰,走不开。这三个原因看起来似乎都不充分,所以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中邪了。事实证明,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的,比如当人中邪的时候,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的。所以在时间地点理由都很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我离开了公司。这是第一份工作。
回顾08年的战果:申了60多家,笔了无数家,面了10多家,录了2家,签了1家,成功0家。除了简历上多了一份实习经历外,和没找到工作的往届生没有任何区别。
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我的四大情结开始恶化,甚至准备去考财大会计系。于是风风火火地复习了两个月经济学,顺带考了一次CPA。就在考完CPA的那一刻,我终于醒过来了,发现自己完全是在瞎折腾。所以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的,只能用中邪来形容。佛说,经历了九九81重劫难,才可能修成正果。所以我想,四大情结是一次劫难。注定要辞职,注定要考一次CPA,注定要经历之后的种种,直到疲惫、直到厌倦、直到有口难开、有理难言、直到一次又一次地见识社会的黑暗、直到自省、内敛、欲说还休。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在07年S集团的校园招聘会上,各公司领导都和我聊得挺high,其中最好的一家最终给了我offer。而同样在08年S集团的校园招聘会上,所有的公司都只有两句话:“你怎么毕业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你可以走了。”
这就是我在08年10月的真实处境。离开那场招聘会之后,我百感交集。第一感是感社会:为啥已经毕业了的学生就不招了?我就是愿意先玩半年再找工作,不成么?第二感是感前途: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前面是没有路的,而我必须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一条路来。于是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将不断面对那些充满顾虑的眼神,去搞定他们。这是有难度的,却并不是不可为的。
08年10月,我总计投了130家校园招聘的公司,只有1家给了我笔试机会并进入面试。但面试官一听说我是往届的就变脸色了,于是马上out。在当时,这几乎是我唯一的机会。
后来通过社会招聘找到一份工作,公司是做国际商业会议的,职位是涉外销售,客户主要是美国人。不管怎么样,工作还是蛮有挑战性的,工资也尚可接受,业绩达标的话能有4k。于是我入职了,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比如海龟、大专生、还有和我一样名牌大学毕业的女孩子。于是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人都在拼命奋斗。他们也许没有很高的学历,没有很深的理论知识,但他们可以搞定那些高的、有着很深理论知识的人,我认为他们才是真正的强者。
查看全文:http://www.facc.com.cn/info/info_view.aspx?infoid=8056
大四那一年,我和大部分同学一样,唯一的梦想就是进四大、500强、外企等等。由于一个特殊原因,当时只申了四大。到了11月底,四大皆空。于是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并在以后的日子中留下了致命的后遗症。但工作还是要找的啊,于是狂投,12月底拿到两个offer。一个是受政策保护的大型国企,父母举双手双脚赞成,我却拒掉了,原因很简单,想闯一闯。第二个offer是IT咨询,外资的,还比较对胃口,于是就签上了。按说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人生永远是充满变数的,半年之后我将遇见一件事情,使我的人生彻底改变。
大四下的时候,去公司全职上班,又由于特殊原因,实际做的事情并不是咨询,而是项目管理。不爽了一阵后,只能忍了。
就这样晃到了六月份。毕业前三周,那件改变我人生的事情发生了:我提出了辞职。辞职的真正原因非常复杂,其中主要有三点:一是因为迷茫,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职业规划。二是因为我患上了严重的“四大情结”,为此,我报了CPA,打算辞职复习,来年再申四大。三是因为学院要求回去做毕业设计,公司却正好在项目高峰,走不开。这三个原因看起来似乎都不充分,所以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中邪了。事实证明,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的,比如当人中邪的时候,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的。所以在时间地点理由都很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我离开了公司。这是第一份工作。
回顾08年的战果:申了60多家,笔了无数家,面了10多家,录了2家,签了1家,成功0家。除了简历上多了一份实习经历外,和没找到工作的往届生没有任何区别。
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我的四大情结开始恶化,甚至准备去考财大会计系。于是风风火火地复习了两个月经济学,顺带考了一次CPA。就在考完CPA的那一刻,我终于醒过来了,发现自己完全是在瞎折腾。所以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的,只能用中邪来形容。佛说,经历了九九81重劫难,才可能修成正果。所以我想,四大情结是一次劫难。注定要辞职,注定要考一次CPA,注定要经历之后的种种,直到疲惫、直到厌倦、直到有口难开、有理难言、直到一次又一次地见识社会的黑暗、直到自省、内敛、欲说还休。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在07年S集团的校园招聘会上,各公司领导都和我聊得挺high,其中最好的一家最终给了我offer。而同样在08年S集团的校园招聘会上,所有的公司都只有两句话:“你怎么毕业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你可以走了。”
这就是我在08年10月的真实处境。离开那场招聘会之后,我百感交集。第一感是感社会:为啥已经毕业了的学生就不招了?我就是愿意先玩半年再找工作,不成么?第二感是感前途: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前面是没有路的,而我必须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一条路来。于是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将不断面对那些充满顾虑的眼神,去搞定他们。这是有难度的,却并不是不可为的。
08年10月,我总计投了130家校园招聘的公司,只有1家给了我笔试机会并进入面试。但面试官一听说我是往届的就变脸色了,于是马上out。在当时,这几乎是我唯一的机会。
后来通过社会招聘找到一份工作,公司是做国际商业会议的,职位是涉外销售,客户主要是美国人。不管怎么样,工作还是蛮有挑战性的,工资也尚可接受,业绩达标的话能有4k。于是我入职了,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比如海龟、大专生、还有和我一样名牌大学毕业的女孩子。于是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人都在拼命奋斗。他们也许没有很高的学历,没有很深的理论知识,但他们可以搞定那些高的、有着很深理论知识的人,我认为他们才是真正的强者。
查看全文:http://www.facc.com.cn/info/info_view.aspx?infoid=8056
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分公司子公司纳税义务不相同
A客运公司原有六辆大客车负责甲地至乙地的公共交通客运。后由于该路线人员较少,收益有限。该公司将六辆车全部租给某大型超市作为免费班车。合同中列明车辆相关费用由A公司负担,司机也由A公司派驻,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2008年1月A公司收到超市上半年的租赁费60万元。
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既然将汽车出租超市作为免费班车,属于财产的租赁行为,理应按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税目纳税,即应当按5%的营业税税率缴税,即2008年1月份收到租赁费60万元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是说A公司应当缴纳的营业税是60×5%=3(万元)。
实际上,根据A公司与某超市的合同可以看出,A公司在租赁给超市车辆的同时,也派驻了司机。由于司机是A公司员工,就不能将该项业务仅仅视作为A公司向超市提供财产租赁,而更应将其视为A公司提供车辆并且提供司机为超市提供了一项一地至另一地的运输劳务。交通运输业的税目注释也规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从上例来看,交通工具与司机均为A公司所有,A公司派驻司机,就发生了使用运输工具运送旅客的行为。不能按“服务业”,而应当按“交通运输业”来缴纳营业税。
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定上,由于两者合同约定半年支付一次租赁费,则2008年1月A公司收取半年的租赁费大部分应为“预收款”,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中收入应用指南的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因此,企业2008年1月时虽然收到了6个月的租赁费,但属于“交通运输业”的运输劳务却只提供了1个月,所收的属于后面5个月的“租赁费”应当在后面劳务实际提供时再确认为收入
所以,对于A所收取的半年的租赁费,A在办理1月的纳税申报时仅需申报应归属到1月的租赁费所对应的营业税,A公司1月应当缴纳(60/6)×3%=0.3(万元)。A公司在乙地有一出租车分公司C,C独立设置账簿、独立编制报表、开设银行账户,并独立纳税。C有两辆轿车专门负责A公司家住乙地的6名管理人员至甲地的每天上下班交通。A公司每月支付C分公司1万元交通费。
对于C向A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缴纳营业税,理由是C是一个“独立设置账簿、
独立编制报表、开设银行账户,并独立纳税”的企业,就可以认定为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而对于独立核算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自然应当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后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又对“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作了具体解释,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2.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3.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有人认为C分公司完全符合上面的条件,并且C与A之间也结算了价款,理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实际上,C是完全符合上面所规定的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的条件。但上述文件只能说明C可以构成“交通运输业”税目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并未说明C与A之间的业务是否负有纳税义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曾这样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单位:“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文件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规定了“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其中,独立核算单位是指下列两种: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也就是说非法人单位是不构成营业税中的“独立核算”单位的。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在《公司法》中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如果名称是分公司,只能办理“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C既然为A的分公司,就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然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的“独立核算”单位。因此,基于财税〔2001〕160号文件的描述,C为A提供运输劳务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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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既然将汽车出租超市作为免费班车,属于财产的租赁行为,理应按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税目纳税,即应当按5%的营业税税率缴税,即2008年1月份收到租赁费60万元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是说A公司应当缴纳的营业税是60×5%=3(万元)。
实际上,根据A公司与某超市的合同可以看出,A公司在租赁给超市车辆的同时,也派驻了司机。由于司机是A公司员工,就不能将该项业务仅仅视作为A公司向超市提供财产租赁,而更应将其视为A公司提供车辆并且提供司机为超市提供了一项一地至另一地的运输劳务。交通运输业的税目注释也规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从上例来看,交通工具与司机均为A公司所有,A公司派驻司机,就发生了使用运输工具运送旅客的行为。不能按“服务业”,而应当按“交通运输业”来缴纳营业税。
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定上,由于两者合同约定半年支付一次租赁费,则2008年1月A公司收取半年的租赁费大部分应为“预收款”,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中收入应用指南的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因此,企业2008年1月时虽然收到了6个月的租赁费,但属于“交通运输业”的运输劳务却只提供了1个月,所收的属于后面5个月的“租赁费”应当在后面劳务实际提供时再确认为收入
所以,对于A所收取的半年的租赁费,A在办理1月的纳税申报时仅需申报应归属到1月的租赁费所对应的营业税,A公司1月应当缴纳(60/6)×3%=0.3(万元)。A公司在乙地有一出租车分公司C,C独立设置账簿、独立编制报表、开设银行账户,并独立纳税。C有两辆轿车专门负责A公司家住乙地的6名管理人员至甲地的每天上下班交通。A公司每月支付C分公司1万元交通费。
对于C向A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缴纳营业税,理由是C是一个“独立设置账簿、
独立编制报表、开设银行账户,并独立纳税”的企业,就可以认定为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而对于独立核算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自然应当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后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又对“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作了具体解释,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输收入;2.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3.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有人认为C分公司完全符合上面的条件,并且C与A之间也结算了价款,理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实际上,C是完全符合上面所规定的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的条件。但上述文件只能说明C可以构成“交通运输业”税目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并未说明C与A之间的业务是否负有纳税义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曾这样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单位:“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文件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规定了“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其中,独立核算单位是指下列两种: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也就是说非法人单位是不构成营业税中的“独立核算”单位的。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在《公司法》中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如果名称是分公司,只能办理“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C既然为A的分公司,就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然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的“独立核算”单位。因此,基于财税〔2001〕160号文件的描述,C为A提供运输劳务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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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
北京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 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1、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4日开始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打印准考证,持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12日至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查看[北京]关于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职称)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
三、考试教材购买:
初级职称:http://www.facc.com.cn/BookShop/BookType.aspx?BookTypeID=99
中级职称:http://www.facc.com.cn/BookShop/BookType.aspx?BookTypeID=100
四、职称考试培训方案:http://www.facc.com.cn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城建税的会计处理案例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例】某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和会计处理为:
①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②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此外,还须注意以下两点:
(1)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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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例】某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和会计处理为:
①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②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此外,还须注意以下两点:
(1)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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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未必都是保险产品
人们所熟知的保险合同,比如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等等都是保险产品,但并不是所有冠名为保险的产品都是保险产品。
向保险公司买保险似乎是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共识,因为保险公司顾名思义就是销售和经营保险产品的主体。 然而,随着国际会计的趋同和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保险合同定义的采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们熟悉的保险产品未必就是保险产品。
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保险合同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指合同中的一种,按照该合同一方(承保人)同意在特定的某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同的另一方(投保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从而承担来自于投保人的重大保险风险。这一定义的关键点在于保险产品必须承保的是未来的一个不确定的事项,而且承保人必须承担投保人的重大保险风险。
未来的不确定事项是指保险公司尚不清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付事件会不会发生,什么时候发生或者如果保险事项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到底需要赔付多少。
只有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产品才是保险产品。保险风险是从投保人转移到承保人之前便已经存在的风险,也就是说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险事项必须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的附加利益,给予投保人实质性的赔付,该产品才能被看作保险产品。举例而言,如果一项合同约定,当投保人损失1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给予投保人1万元的损失赔偿,那么这样合同便没有转移重大的保险风险,也不能被视作保险产品。
国际会计准则强调重大风险转移,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风险的程度未提出要求,所以过去大部分中国保险市场上的保险合同都符合原保险合同。但按照2008年年9月17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实现等效,会计准则将实现国际趋同。对于中国保险业,最大的变革在于保险会计准则关于保费的计算方式将与国际标准接轨,投连险和万能险中投资账户部分收入不再计入原保险保费收入,而同属新型寿险产品的分红险仍将被计入在内。
保险公司销售的常见的非保险产品
人们所熟知的保险合同,比如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等等都是保险产品,但是并不是所有冠之名为保险的产品都是保险产品。下面是一些典型非保险产品的例子:
人寿保险合同,但是合同条款中保险公司不负责承担被保险人重大死亡风险的责任赔付。这类保险虽然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是根据不承担重大死亡风险赔付这一除外条款,合同本身并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重大保险风险,其实质上是一纸投资合同。
财务再保险合同。财务再保险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上兴起的一种保险公司理财工具,通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约定,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为保险人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保险人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财务再保险的目的是出自平衡利润、降低税赋、扩大业务或者资金可流向投资回报较高的地区。国际会计准则将此类合同归类于金融工具,而非保险合同。
巨灾债券。这种债券规定,债券发行人以气候、地质或者其他物理变量而要求赔付的合同。由于该类合同要求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时进行赔付,但是并不要求将该事项对投保人造成不利影响作为赔付的合约性前提,因此该类合同不被视作保险合同。
与巨灾债券类似的还有天气衍生工具,因为该类合同是基于不与合同一方特定相关的气候的、地质的或者其他物理变量而要求赔付的合同。由此引申出去的许多金融衍生工具都不能作为保险合同,即便它们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经营的,因为衍生工具要求合同一方仅在一项或多项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物价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者其他变量而不是与合同一方特定相关的非金融变量发生变化时进行赔付。
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函、信用违约衍生工具、信用保险合同。该类合同即便合同持有人没有因为债务人未偿还到期借款而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履行赔付,因此它并非国际会计准则中所定义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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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公司买保险似乎是人们长久以来形成的共识,因为保险公司顾名思义就是销售和经营保险产品的主体。 然而,随着国际会计的趋同和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保险合同定义的采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们熟悉的保险产品未必就是保险产品。
国际会计准则下的保险合同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指合同中的一种,按照该合同一方(承保人)同意在特定的某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同的另一方(投保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从而承担来自于投保人的重大保险风险。这一定义的关键点在于保险产品必须承保的是未来的一个不确定的事项,而且承保人必须承担投保人的重大保险风险。
未来的不确定事项是指保险公司尚不清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付事件会不会发生,什么时候发生或者如果保险事项发生以后,保险公司到底需要赔付多少。
只有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产品才是保险产品。保险风险是从投保人转移到承保人之前便已经存在的风险,也就是说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险事项必须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的附加利益,给予投保人实质性的赔付,该产品才能被看作保险产品。举例而言,如果一项合同约定,当投保人损失1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给予投保人1万元的损失赔偿,那么这样合同便没有转移重大的保险风险,也不能被视作保险产品。
国际会计准则强调重大风险转移,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风险的程度未提出要求,所以过去大部分中国保险市场上的保险合同都符合原保险合同。但按照2008年年9月17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实现等效,会计准则将实现国际趋同。对于中国保险业,最大的变革在于保险会计准则关于保费的计算方式将与国际标准接轨,投连险和万能险中投资账户部分收入不再计入原保险保费收入,而同属新型寿险产品的分红险仍将被计入在内。
保险公司销售的常见的非保险产品
人们所熟知的保险合同,比如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等等都是保险产品,但是并不是所有冠之名为保险的产品都是保险产品。下面是一些典型非保险产品的例子:
人寿保险合同,但是合同条款中保险公司不负责承担被保险人重大死亡风险的责任赔付。这类保险虽然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是根据不承担重大死亡风险赔付这一除外条款,合同本身并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重大保险风险,其实质上是一纸投资合同。
财务再保险合同。财务再保险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上兴起的一种保险公司理财工具,通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约定,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为保险人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保险人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财务再保险的目的是出自平衡利润、降低税赋、扩大业务或者资金可流向投资回报较高的地区。国际会计准则将此类合同归类于金融工具,而非保险合同。
巨灾债券。这种债券规定,债券发行人以气候、地质或者其他物理变量而要求赔付的合同。由于该类合同要求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时进行赔付,但是并不要求将该事项对投保人造成不利影响作为赔付的合约性前提,因此该类合同不被视作保险合同。
与巨灾债券类似的还有天气衍生工具,因为该类合同是基于不与合同一方特定相关的气候的、地质的或者其他物理变量而要求赔付的合同。由此引申出去的许多金融衍生工具都不能作为保险合同,即便它们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经营的,因为衍生工具要求合同一方仅在一项或多项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物价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者其他变量而不是与合同一方特定相关的非金融变量发生变化时进行赔付。
财务担保合同、信用函、信用违约衍生工具、信用保险合同。该类合同即便合同持有人没有因为债务人未偿还到期借款而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履行赔付,因此它并非国际会计准则中所定义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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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新理财:并购支付方式的战略选择
并购资金的支付方式直接影响到并购的财务利益,因此,企业要慎重选择支付方式。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包括融资方式、公司资本结构等。但是 , 最主要的,还是要注意与并购的战略相结合。下面就不同并购战略的情况分别分析。
初来乍到型
有很多并购起因是企业为了进入某一新行业,20 世纪 90 年代的并购大多属于此类并购。公司为了扩张,通常会进入利润高的新行业发展。我国前几年的并购也有很多属于此类,一些公司经常跨好几个行业经营。
然而,这种跨行业的并购,常常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一是并购公司在跨行业的时候往往在经验方面受到限制,不如目标公司本身对自己了解,从而造成对目标公司估值过高;二是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并不是每个公司都适合或擅长所有行业,因此容易经营失败,公司甚至可能因花费巨资为目标公司注入资产而受到拖累。
对于这种类型的并购,在支付方式上比较适合采用股票支付方式。一则,不支付现金,并购不会导致公司流动性降低,这样有利于公司保存实力,不至于出现较大的财务风险;二则,股票支付使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利益一体化,进而有利于并购当中对目标公司合理估值以及双方在后来经营过程中的合作,总体上减小了并购的风险。
2007年11月,香港和成国际以35亿港币收购江西江州联合造船厂全部股权。和成国际主要从事五金贸易、通信产品销售及证券投资等业务,从未涉足造船行业。由于主业金属贸易经营困难,利润微薄,因此,和成国际进军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国船舶业,以 35亿港币高价收购一家内陆造船企业。其中,5 亿港币以现金支付,余下的 30 亿港元以发行换股票据支付,并且卖方在协议中承诺,2008 年度税后盈利不少于 6亿元。显然,股票支付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在此次并购案中,和成国际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而且,由于江西江州股东持有股票,也会激励其在今后的公司经营中认真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降低了和成国际跨行业经营的风险。
大鱼吃小鱼型
行业内的横向并购一般是为了追求规模效应,即并购双方业务基本相同,并且并购方公司的发展已经到了一定阶段,后续发展遇到瓶颈,因此谋求向外发展,试图实现规模效应。这个时候,并购方往往具有充足的资金,而且也较为擅长行业经营。这种并购的支付方式相对灵活,多以现金支付为主。一方面,通过现金支付可以获得比较完全的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并购方本身具有行业内的管理经验,因此,对于目标公司接下来的经营管理,风险也不大。2007 年 11 月阿塞洛 " 米塔尔 17 亿美元收购中国东方集团73% 股权就属于此类情况。
被并购方中国东方集团是一家年产量 400 万吨的钢铁厂。该公司成立于 1970 年末,从河北唐山一家亏损多年的小厂逐步跻身中国 500 强;2004 年 3 月在香港上市,注册地为百慕大。
并购方阿塞洛 " 米塔尔是全球最大的钢铁制造商,总部位于卢森堡。2005 年以来,阿塞洛 " 米塔尔曾先后与本钢、包钢等联系,但是均未能实现并购。2007 年,阿塞洛 " 米塔尔利用东方集团内部股东之间的斗争,通过现金方式逐步购买股票,最后实现并购。
进入中国市场是阿塞洛 " 米塔尔实施并购的主要战略目的。考虑到目标公司东方集团与本身的业务相同,经营风险很小,财务风险也不是很大,而且,17亿美元的现金,对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钢铁公司来说也不是大问题(该公司的钢铁产量是与其最接近的 3 家竞争对手产量总和的 3 倍) 。因此,为了在世界最大的市场——中国找好落脚点,公司果断地采用现金购买股票的支付方式。这不仅是非常合适的,而且,从公司长远的规划来看,更是价值无限。
还有一些行业内的并购属于纵向并购。这种并购通常也容易成功,但是风险高于横向并购,因为即使是上下游业务,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有所不同,存在相当的经营风险。因此这种并购适合采用股票支付。如果并购方本身资金充足,也可以采用现金和股票混合的方式。这样结合了二者的优点,既可以通过股票支付减少一些风险,又可以通过现金支付减少目标公司股东对控制权的稀释。
强强联合型
由于竞争的加剧,行业内并购已经不再局限在大鱼吃小鱼。为了长久保持超额利润,行业内的前几名巨头常常通过相互协商,强强联手,从而实现对市场以及产品生产的重新整合。
对于这种并购,则可以采用股票支付的方式。一则这一类公司的规模比较大,并购资金数额庞大,以现金支付压力过大,而使用股票支付则可以避免资金的压力。另外,采取股票支付方式,双方可以互担风险、共享收益,因此在并购谈判以及后续经营过程中更容易合作,双方也能够更有效地融为一体。
今年 10 月,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收购了美国西北航空公司。达美航空是全球第三大航空公司,而西北航空是全球第五大航空公司。
它们的强强联合,诞生了全球规模最大的航空公司。本次合并交易额 26 亿美元,全部股票支付。西北航空公司的股票持有者以 1 股兑换 1.25 股的比例换取达美公司的股票。这种互换股票属于典型的强强联合支付方式。并购之后对于双方的财务影响极小,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并且有助于双方取得规模和网络上的优势,实现双赢。
目前,大多数并购都是现金和股票混合支付,比重大小视情况而定。一般说来,为了拥有控制权,要尽量少用股票支付,多用现金;为了减轻财务压力,则少用现金支付,多用股票。当然也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具体的市场行情。如当股市处于牛市时,可以尽量用换股的支付方式去并购;而当股市低落的时候,再用股票购买就不合算了。如 2008 年以来,股市回落,自身股价不断下滑,则不宜用股票支付了。
初来乍到型
有很多并购起因是企业为了进入某一新行业,20 世纪 90 年代的并购大多属于此类并购。公司为了扩张,通常会进入利润高的新行业发展。我国前几年的并购也有很多属于此类,一些公司经常跨好几个行业经营。
然而,这种跨行业的并购,常常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一是并购公司在跨行业的时候往往在经验方面受到限制,不如目标公司本身对自己了解,从而造成对目标公司估值过高;二是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并不是每个公司都适合或擅长所有行业,因此容易经营失败,公司甚至可能因花费巨资为目标公司注入资产而受到拖累。
对于这种类型的并购,在支付方式上比较适合采用股票支付方式。一则,不支付现金,并购不会导致公司流动性降低,这样有利于公司保存实力,不至于出现较大的财务风险;二则,股票支付使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利益一体化,进而有利于并购当中对目标公司合理估值以及双方在后来经营过程中的合作,总体上减小了并购的风险。
2007年11月,香港和成国际以35亿港币收购江西江州联合造船厂全部股权。和成国际主要从事五金贸易、通信产品销售及证券投资等业务,从未涉足造船行业。由于主业金属贸易经营困难,利润微薄,因此,和成国际进军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国船舶业,以 35亿港币高价收购一家内陆造船企业。其中,5 亿港币以现金支付,余下的 30 亿港元以发行换股票据支付,并且卖方在协议中承诺,2008 年度税后盈利不少于 6亿元。显然,股票支付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在此次并购案中,和成国际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而且,由于江西江州股东持有股票,也会激励其在今后的公司经营中认真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降低了和成国际跨行业经营的风险。
大鱼吃小鱼型
行业内的横向并购一般是为了追求规模效应,即并购双方业务基本相同,并且并购方公司的发展已经到了一定阶段,后续发展遇到瓶颈,因此谋求向外发展,试图实现规模效应。这个时候,并购方往往具有充足的资金,而且也较为擅长行业经营。这种并购的支付方式相对灵活,多以现金支付为主。一方面,通过现金支付可以获得比较完全的控制权;另一方面,由于并购方本身具有行业内的管理经验,因此,对于目标公司接下来的经营管理,风险也不大。2007 年 11 月阿塞洛 " 米塔尔 17 亿美元收购中国东方集团73% 股权就属于此类情况。
被并购方中国东方集团是一家年产量 400 万吨的钢铁厂。该公司成立于 1970 年末,从河北唐山一家亏损多年的小厂逐步跻身中国 500 强;2004 年 3 月在香港上市,注册地为百慕大。
并购方阿塞洛 " 米塔尔是全球最大的钢铁制造商,总部位于卢森堡。2005 年以来,阿塞洛 " 米塔尔曾先后与本钢、包钢等联系,但是均未能实现并购。2007 年,阿塞洛 " 米塔尔利用东方集团内部股东之间的斗争,通过现金方式逐步购买股票,最后实现并购。
进入中国市场是阿塞洛 " 米塔尔实施并购的主要战略目的。考虑到目标公司东方集团与本身的业务相同,经营风险很小,财务风险也不是很大,而且,17亿美元的现金,对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钢铁公司来说也不是大问题(该公司的钢铁产量是与其最接近的 3 家竞争对手产量总和的 3 倍) 。因此,为了在世界最大的市场——中国找好落脚点,公司果断地采用现金购买股票的支付方式。这不仅是非常合适的,而且,从公司长远的规划来看,更是价值无限。
还有一些行业内的并购属于纵向并购。这种并购通常也容易成功,但是风险高于横向并购,因为即使是上下游业务,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有所不同,存在相当的经营风险。因此这种并购适合采用股票支付。如果并购方本身资金充足,也可以采用现金和股票混合的方式。这样结合了二者的优点,既可以通过股票支付减少一些风险,又可以通过现金支付减少目标公司股东对控制权的稀释。
强强联合型
由于竞争的加剧,行业内并购已经不再局限在大鱼吃小鱼。为了长久保持超额利润,行业内的前几名巨头常常通过相互协商,强强联手,从而实现对市场以及产品生产的重新整合。
对于这种并购,则可以采用股票支付的方式。一则这一类公司的规模比较大,并购资金数额庞大,以现金支付压力过大,而使用股票支付则可以避免资金的压力。另外,采取股票支付方式,双方可以互担风险、共享收益,因此在并购谈判以及后续经营过程中更容易合作,双方也能够更有效地融为一体。
今年 10 月,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收购了美国西北航空公司。达美航空是全球第三大航空公司,而西北航空是全球第五大航空公司。
它们的强强联合,诞生了全球规模最大的航空公司。本次合并交易额 26 亿美元,全部股票支付。西北航空公司的股票持有者以 1 股兑换 1.25 股的比例换取达美公司的股票。这种互换股票属于典型的强强联合支付方式。并购之后对于双方的财务影响极小,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并且有助于双方取得规模和网络上的优势,实现双赢。
目前,大多数并购都是现金和股票混合支付,比重大小视情况而定。一般说来,为了拥有控制权,要尽量少用股票支付,多用现金;为了减轻财务压力,则少用现金支付,多用股票。当然也有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具体的市场行情。如当股市处于牛市时,可以尽量用换股的支付方式去并购;而当股市低落的时候,再用股票购买就不合算了。如 2008 年以来,股市回落,自身股价不断下滑,则不宜用股票支付了。
2009年3月6日星期五
职场策略:把失误变成机遇
克莱希尔公司的经理人罗伯特,曾做过一家公司的采购商。那个公司明文规定,采购商绝对不能用尽账户上可支配的资金,否则,就只能等到资金回笼后才能购买新商品,通常要等到下一个购买季节。由于预算失误,罗伯特的账上没钱了。罗伯特想:“这下糟了!让老板知道我的账户上没钱了,肯定会认为我不善理财。”但是,这离下个季节还有很多天,罗伯特不能在没有资金可用的情况下待在公司干耗着。“我必须想想办法。最好是能找到一个好的生意,为公司进行一次能赢利的采购。这样,我在向老板承认自己的账户没钱的时候,就可以将功补过。”罗伯特努力寻找着这么一个机会。
这一天,一位日本卖主给罗伯特看了一种新款手提包的样品,罗伯特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弥补错误的好机会。罗伯特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告诉他自己账户上的金额已经用光了。老板果然很不高兴:“你这么快就把资金全用光了,太没有计划了,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罗伯特接着向老板谈到自己的弥补计划:“我刚刚见到一款手提包,如果能把这一批手提包买回来,很快就可以转手出去,这样公司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利润。”老板了解了罗伯特的计划,然后又亲自验看了货物,就把这桩生意接了下来。
新款手提包一拿到市场,立即被抢购一空。由于这笔生意做得很顺利,老板给罗伯特的账户里破例补充了一些资金。就这样,罗伯特顺利地度过了难关。罗伯特从这次的事情中领悟到:仅仅认识到工作中的失误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采取措施来弥补。他通过争取一笔生意的方式,为公司谋得了利润,得到了老板的谅解。试想,如果罗伯特在发现自己的资金用完了之后,不努力去想办法弥补,而是待在办公室等着下一个月的来临,那么他的业绩就没法完成,而且他待在办公室耗着,又不敢向老板认错,就可能错过很多为公司赢利的机会。自己犯了错误,不要害怕承认错误,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总结,争取做好,弥补过失。
彭慧在一家时装公司做市场宣传。在一次组织的新品发布会中,她把邀请名单搞错了,漏掉了一位非常重要的大客户。自知闯了大祸的彭慧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加班加点为这位客户办台专场新品发布会。为了打消大客户对没有被邀请的疑虑,彭慧告诉他,由于多年的生意往来,合作相当愉快,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他的交流,所以单独邀请他,以方便他订货。至于额外的费用,彭慧准备自己承担一半。
带着这个方案,彭慧来到老板的办公室。她非常诚恳地告诉老板::“我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真的非常抱歉,出现了这么大的疏忽,请您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请相信,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下次不会再犯了。”老板看到她诚恳地承认了错误,面色由愠怒转为平静。
彭慧通过这一次专门的新品发布会,不仅弥补了没有邀请大客户的失误,而且大客户看到公司专门为自己准备了一个发布会,更加信赖和支持这家公司,双方建立了更加亲密的合作关系。老板因为彭慧勇于认错,并且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不但没有责怪她,反而更加信任她了。
有潜力的员工,会把错误当成是学习的机会,把失误变成机遇。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说:“偶尔犯了错误无可厚非,但从处理错误的做法中,我们可以看清楚一个人。”老板所欣赏的是那种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加以补救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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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一位日本卖主给罗伯特看了一种新款手提包的样品,罗伯特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弥补错误的好机会。罗伯特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告诉他自己账户上的金额已经用光了。老板果然很不高兴:“你这么快就把资金全用光了,太没有计划了,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罗伯特接着向老板谈到自己的弥补计划:“我刚刚见到一款手提包,如果能把这一批手提包买回来,很快就可以转手出去,这样公司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利润。”老板了解了罗伯特的计划,然后又亲自验看了货物,就把这桩生意接了下来。
新款手提包一拿到市场,立即被抢购一空。由于这笔生意做得很顺利,老板给罗伯特的账户里破例补充了一些资金。就这样,罗伯特顺利地度过了难关。罗伯特从这次的事情中领悟到:仅仅认识到工作中的失误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采取措施来弥补。他通过争取一笔生意的方式,为公司谋得了利润,得到了老板的谅解。试想,如果罗伯特在发现自己的资金用完了之后,不努力去想办法弥补,而是待在办公室等着下一个月的来临,那么他的业绩就没法完成,而且他待在办公室耗着,又不敢向老板认错,就可能错过很多为公司赢利的机会。自己犯了错误,不要害怕承认错误,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总结,争取做好,弥补过失。
彭慧在一家时装公司做市场宣传。在一次组织的新品发布会中,她把邀请名单搞错了,漏掉了一位非常重要的大客户。自知闯了大祸的彭慧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加班加点为这位客户办台专场新品发布会。为了打消大客户对没有被邀请的疑虑,彭慧告诉他,由于多年的生意往来,合作相当愉快,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他的交流,所以单独邀请他,以方便他订货。至于额外的费用,彭慧准备自己承担一半。
带着这个方案,彭慧来到老板的办公室。她非常诚恳地告诉老板::“我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真的非常抱歉,出现了这么大的疏忽,请您给我一个改正的机会。请相信,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下次不会再犯了。”老板看到她诚恳地承认了错误,面色由愠怒转为平静。
彭慧通过这一次专门的新品发布会,不仅弥补了没有邀请大客户的失误,而且大客户看到公司专门为自己准备了一个发布会,更加信赖和支持这家公司,双方建立了更加亲密的合作关系。老板因为彭慧勇于认错,并且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不但没有责怪她,反而更加信任她了。
有潜力的员工,会把错误当成是学习的机会,把失误变成机遇。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说:“偶尔犯了错误无可厚非,但从处理错误的做法中,我们可以看清楚一个人。”老板所欣赏的是那种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加以补救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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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关于成本结转方法的思考
成本结转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利润的计算,因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会计政策。在成本结转方法的选择中存在一些误解。
一、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四种方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新会计准则之所以摒弃了后进先出法,是因为该方法在企业存货长期不出库的情况下,导致存货账面价值远远低于实际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通过计提跌价准备减至实际价值),使资产负债表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有人认为应当根据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
笔者认为,存货成本结转与实物流转没有必然联系;所有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都是一种人为假设和选择,只要遵循一致性原则(纵向可比性)就可以了。
个别计价法,仅适用于不能相互替代的存货。严格地讲,不能相互替代的存货应当作为不同的存货,如果这样处理,就无所谓是否“个别计价”。发出的是哪一种存货,就结转哪一种存货的成本。只是这些不能相互替代的存货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同时每一种存货几乎都是“一次性”的,以后再出现相同存货的可能性不大。为了避免设置大量“一次性”使用的账户,只好把它们放到一个存货账户中,在发出时“个别计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个别计价并不是对同一种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对于除成本以外其他重要方面完全相同、可以替代使用的存货,先进先出、加权平均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即使能够分清发出存货的成本,也不能采用与实物流转相匹配的成本结转方式(个别计价法);否则,看似“准确”的成本结转方法,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风险和漏洞。
例如,某手机销售商有某品牌新上市不久的手机三部,实物除串号等标识码不同外,功能、质量等消费者关心的要素完全相同。由于新上市手机价格下降较快,其进价也不断下降,现库存的三台成本分别为4000元、3800元、3600元,当前售价为4000元。对于购买者而言,三台具有完全相同的功能和质量,其成本对购买者没有任何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加权平均是比较好的成本结转方法,先进先出也不错。两者结果虽然不一定相同,但都具有“唯一性”,不易被人为操纵。采用个别计价法,看似与实物流转相对应,好像是“准确”的,实际上,销售者完全可以利用购买者不在乎而对销售者具有不同影响的“实物”来操控成本,从而操纵利润。假设销售者希望会计利润大一些,就拿成本3600元的给消费者;反之就拿成本4000元的给消费者。在采用个别计价法并一贯应用的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无可厚非,但在销售收入既定的前提下,通过营业员的手来“选择”成本、计算利润,无论如何不能被认为比其他方法计算出来的更“准确”。
所以,个别计价法不是最好的方法;成本结转方法没有必要与实物流转方式相对应。
二、投资成本结转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可以看作企业的“无形存货”,处置投资成本的结转,类似于存货发出成本的结转。
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说明处置投资成本的结转方法。实务中,大多数采用加权平均法,有的采用个别计价法。
外在表现形式完全相同的投资(比如流通股),因为企业的意图不同而划入不同的类别(如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使得投资成本结转更复杂。
由于对企业内部而言有严格划分的投资,对交易对象和交易监管者而言没有区别,导致企业的一些投资成本结转应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企业的操作方法和意图结转成本,而不能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
例如,某企业持有A上市公司1000万股流通股,每股成本2元,企业列为长期股权投资。7月1日,该企业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成本(含交易费等)10元,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7月10日,出售7月1日买入的10000股。很明显,这里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每股成本10元结转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没有关系。
可是,如果该公司是在7月1日当天卖出了10000股,那应该如何结转投资成本呢?
根据我国现行交易规则,普通股实行“T+1”交易制度,该公司当天买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股是不能卖的,所以卖出的10000股是“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根据法律形式来处理,该企业应当结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0元。
事实上,该公司持有1000万股长期股权投资的意图没有改变,在买卖10000股以后仍旧持有1000万股,仅仅是利用其持有1000万股流通股的优势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操作中规避了“T+1”,实现了“T+0”。该公司甚至可以先卖后买,类似卖空、融券,实质与上例相同。
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而不与法律形式相对应,结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总结:对存货来说,加权平均法是比较好的方法,对投资也是一样。采用其他方法应一贯应用。不管是存货还是投资,成本结转都不必要与实物流转相匹配。
一、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四种方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新会计准则之所以摒弃了后进先出法,是因为该方法在企业存货长期不出库的情况下,导致存货账面价值远远低于实际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通过计提跌价准备减至实际价值),使资产负债表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有人认为应当根据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
笔者认为,存货成本结转与实物流转没有必然联系;所有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都是一种人为假设和选择,只要遵循一致性原则(纵向可比性)就可以了。
个别计价法,仅适用于不能相互替代的存货。严格地讲,不能相互替代的存货应当作为不同的存货,如果这样处理,就无所谓是否“个别计价”。发出的是哪一种存货,就结转哪一种存货的成本。只是这些不能相互替代的存货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同时每一种存货几乎都是“一次性”的,以后再出现相同存货的可能性不大。为了避免设置大量“一次性”使用的账户,只好把它们放到一个存货账户中,在发出时“个别计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个别计价并不是对同一种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对于除成本以外其他重要方面完全相同、可以替代使用的存货,先进先出、加权平均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即使能够分清发出存货的成本,也不能采用与实物流转相匹配的成本结转方式(个别计价法);否则,看似“准确”的成本结转方法,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风险和漏洞。
例如,某手机销售商有某品牌新上市不久的手机三部,实物除串号等标识码不同外,功能、质量等消费者关心的要素完全相同。由于新上市手机价格下降较快,其进价也不断下降,现库存的三台成本分别为4000元、3800元、3600元,当前售价为4000元。对于购买者而言,三台具有完全相同的功能和质量,其成本对购买者没有任何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加权平均是比较好的成本结转方法,先进先出也不错。两者结果虽然不一定相同,但都具有“唯一性”,不易被人为操纵。采用个别计价法,看似与实物流转相对应,好像是“准确”的,实际上,销售者完全可以利用购买者不在乎而对销售者具有不同影响的“实物”来操控成本,从而操纵利润。假设销售者希望会计利润大一些,就拿成本3600元的给消费者;反之就拿成本4000元的给消费者。在采用个别计价法并一贯应用的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无可厚非,但在销售收入既定的前提下,通过营业员的手来“选择”成本、计算利润,无论如何不能被认为比其他方法计算出来的更“准确”。
所以,个别计价法不是最好的方法;成本结转方法没有必要与实物流转方式相对应。
二、投资成本结转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可以看作企业的“无形存货”,处置投资成本的结转,类似于存货发出成本的结转。
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说明处置投资成本的结转方法。实务中,大多数采用加权平均法,有的采用个别计价法。
外在表现形式完全相同的投资(比如流通股),因为企业的意图不同而划入不同的类别(如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使得投资成本结转更复杂。
由于对企业内部而言有严格划分的投资,对交易对象和交易监管者而言没有区别,导致企业的一些投资成本结转应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企业的操作方法和意图结转成本,而不能仅仅根据其法律形式。
例如,某企业持有A上市公司1000万股流通股,每股成本2元,企业列为长期股权投资。7月1日,该企业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成本(含交易费等)10元,列为交易性金融资产。7月10日,出售7月1日买入的10000股。很明显,这里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每股成本10元结转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没有关系。
可是,如果该公司是在7月1日当天卖出了10000股,那应该如何结转投资成本呢?
根据我国现行交易规则,普通股实行“T+1”交易制度,该公司当天买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股是不能卖的,所以卖出的10000股是“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根据法律形式来处理,该企业应当结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0元。
事实上,该公司持有1000万股长期股权投资的意图没有改变,在买卖10000股以后仍旧持有1000万股,仅仅是利用其持有1000万股流通股的优势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操作中规避了“T+1”,实现了“T+0”。该公司甚至可以先卖后买,类似卖空、融券,实质与上例相同。
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而不与法律形式相对应,结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总结:对存货来说,加权平均法是比较好的方法,对投资也是一样。采用其他方法应一贯应用。不管是存货还是投资,成本结转都不必要与实物流转相匹配。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初级会计实务》命题规律总结
查看原文:http://www.facc.com.cn/info/info_view.aspx?infoid=7661
近三年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的题型均相同,分别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五个题型来考查。从近三年考试题量来看,计算分析题与综合题的题量不小,两个题型共有六道题目,占全部分值的40%。学员在学习时应重视主观题的练习,主要是提高做题的速度与正确率。
通过对近年考题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特点:
(一)全面考核
主要通过客观题来基本覆盖考试大纲的全部内容。客观题为60分,45个题目。这样就基本考核了全书的重要考点。因此,考生应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教材的内容,以提高解答客观题的准确率。
(二)重点突出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主要的知识点。第二章资产、第五章收入和第六章财务报表就属于这部分内容,每年考试一般会占到60分以上。而且资产的核算、收入的核算同会计报表结合起来经常出综合性较高的题目。
根据历年考题,我们可以将教材的内容按重要程度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非常重要)第二章、第五章、第六章(这三章是重点章,每年分值都比较高,如:2006年为80分,2007年为65分,2008年为65分。)
第二层次(比较重要)第一章、第七章
第三层次(重要)第三章、第四章
(三)题目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从历年考题可以看出,计算和综合题基本上在40分左右,而且主要考核对各种经济业务的处理,因此,题目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例如,在采购存货时,一般会涉及到应交税费等负债的核算;在对自营工程进行核算时,可能会涉及到长期借款或应付债券的核算问题;在进行收入的核算时,可能涉及到增值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的核算问题;在考查投资的核算时,还可能同时考查接受投资一方的会计处理;在考查了经济业务的处理以后,还可能考查会计报表的编制等等。所以,考生应做到对知识的融会贯通。
另外从近两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初级会计实务的考查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一)更多地体现政策性、应用性和基础性
新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后,从初级教材讲解的内容可以看出,它紧跟新准则的步伐,考试题目也将全面体现对基本准则的应用。
(二)无论是从题量还是从分值上看难度有所上升
新准则中新增加的内容在试卷中都占有较大的份量,同时对于一些工作中没有应用新准则的会计人员来说,考试内容与实际工作相差较大,掌握起来也会增加一定的困难。
(三)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
教材对很多知识点的讲解并不深入,但并不意味着试题的综合性会降低,相反,对考生对基础性、应用性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三年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的题型均相同,分别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五个题型来考查。从近三年考试题量来看,计算分析题与综合题的题量不小,两个题型共有六道题目,占全部分值的40%。学员在学习时应重视主观题的练习,主要是提高做题的速度与正确率。
通过对近年考题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特点:
(一)全面考核
主要通过客观题来基本覆盖考试大纲的全部内容。客观题为60分,45个题目。这样就基本考核了全书的重要考点。因此,考生应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教材的内容,以提高解答客观题的准确率。
(二)重点突出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主要的知识点。第二章资产、第五章收入和第六章财务报表就属于这部分内容,每年考试一般会占到60分以上。而且资产的核算、收入的核算同会计报表结合起来经常出综合性较高的题目。
根据历年考题,我们可以将教材的内容按重要程度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非常重要)第二章、第五章、第六章(这三章是重点章,每年分值都比较高,如:2006年为80分,2007年为65分,2008年为65分。)
第二层次(比较重要)第一章、第七章
第三层次(重要)第三章、第四章
(三)题目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从历年考题可以看出,计算和综合题基本上在40分左右,而且主要考核对各种经济业务的处理,因此,题目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例如,在采购存货时,一般会涉及到应交税费等负债的核算;在对自营工程进行核算时,可能会涉及到长期借款或应付债券的核算问题;在进行收入的核算时,可能涉及到增值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的核算问题;在考查投资的核算时,还可能同时考查接受投资一方的会计处理;在考查了经济业务的处理以后,还可能考查会计报表的编制等等。所以,考生应做到对知识的融会贯通。
另外从近两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初级会计实务的考查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一)更多地体现政策性、应用性和基础性
新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后,从初级教材讲解的内容可以看出,它紧跟新准则的步伐,考试题目也将全面体现对基本准则的应用。
(二)无论是从题量还是从分值上看难度有所上升
新准则中新增加的内容在试卷中都占有较大的份量,同时对于一些工作中没有应用新准则的会计人员来说,考试内容与实际工作相差较大,掌握起来也会增加一定的困难。
(三)注重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察。
教材对很多知识点的讲解并不深入,但并不意味着试题的综合性会降低,相反,对考生对基础性、应用性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浅谈资产负债观在会计准则中的体现
新准则最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会计理念的转变:由收入费用观到资产负债观。笔者试图从几个方面阐述新会计准则的资产负债观,进而提出在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尽快融入到这种变化中,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关键词: 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观; 所得税会计
一、资产负债观的基本概念
(一)资产负债观的定义
资产负债观是指以资产、负债的概念为基础和核心,定义利润及其构成要素,企业中所有存量的变动是其增加经营活动成果的最好且惟一的证据。它把会计看成一种计量资产和负债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定期和经常地估价来计量各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乃至整个企业的价值,因此认为企业净资产的保持和增值是衡量企业的主要指标,并通过资产负债表加以反映,损益表的确定仅是计价过程的一个副产品。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强调全面收益,收益由净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之差产生。
资产负债观认为收益的本质是某期间净资产的增加,不考虑交易或非交易,只要引起净资产变动就确认收益(所有者的投资及对其分配利润除外)。它不主张采用历史成本,要求资产和负债采用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来计量,强调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应当着眼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观为经济实质提供了最有力的概述,是准则制定过程中最合适的基础。
(二)资产负债观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在FASB和IASC中都把“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产特征(或“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负债特征)作为资产(或负债)的原始确认和决算确认的依据,那些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的事项则不作为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另外不仅将部分存量的公允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还将不能视作已实现的收益,或计入所有者权益部分,或作为其他全面收益项目计入全面收益表之中,待该收益实现时再将其转入利润表。
具体体现在:IAS39将金融资产分为买卖目的的金融资产、到期持有投资、贷款或应收债权、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四个类别。对买卖目的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当有可靠和可计量的公允价值时,用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发生期间的利润或所有者权益中。在选择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理方法时,规定存量的计价差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资产负债观在我国的应用
在我国,资产负债观典型的体现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对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所得税的核算方法,既有应付税款法,又有纳税影响会计法,但不论哪种方法,都是收入费用观的具体体现。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则统一规定:对于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取得资产和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准则这一核算方法的改变,正是资产负债观的典型体现。此外,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大量使用以及有关研发费用的处理规定都是资产负债观的具体体现。
二、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会计中的具体表现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涵义。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说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会增加企业与未来期间应纳所得额,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可以看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加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关注交易和事项的发生引起资产或负债的变化,强调必须严格按照资产及负债的定义反映有关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二)暂时性差异的理解
所得税会计准则引入计税基础来计量会计与税收背离的差异,使得暂时性差异比收益表债务法下的时间性差异范围更加宽泛。这是因为,时间性差异反映企业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而利润虽然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暂时性差异反映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而资产和负债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全部。因此,引入计税基础,可以计量会计与税收背离的所有差异。即:暂时性差异=所有时间性差异+其他暂时性差异(其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或企业合并的交易和事项产生的差异)。
在计算暂时性差异的时候,则需要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比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这种确认的标准完全遵循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中以资产、负债的概念为基础和核心的特点。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观的理念,会计准则首先规范和重在规范所得税会计的主角,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及计量。原来的递延法或收益表债务法下的“递延税款”项目,主要起到差额平衡作用,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本质上与其他资产或负债无异,反映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或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即未来与所得税相关的现金量。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企业承担所得税义务增加,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出,应确认一项负债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引起企业未来纳税义务减少,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减少可视同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增加,形成一项所得税利益,应确认一项资产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会计中,还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分别列示在财务报表中,严格地遵循了资产负债观的宗旨;在处理所得税税率变动的问题上,为了能真实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金额,还规定了应按照已知未来的税率来计量,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根据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动,确定对变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四)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3.比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
4.根据暂时性差异和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5.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及按税法规定本期应交所得税额,确定所得税费用。
由上面不难看出,所得税费用的计量取决于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而且,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报告期内随时可能发生增减变动,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会随之相应变化,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时点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日。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清晰地体现资产负债观的理念,先确认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后确认所得税费用。在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得到可靠、完整反映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确认及导出所得税费用。
(五)所得税中特殊问题的会计处理
在核算所得税会计中,某些可抵扣项目,允许抵减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直接抵减未来的应交所得税额,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它们的特点是确认为资产,但却有计税基础。实质上,它们是企业获得的所得税利益,即企业整体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未来流入时可在税前列支或直接抵减应交所得税的金额,是一项隐性资产。此类特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实是资产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比较的结果,该项目计税基础所反映的将来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为暂时性差异。
除此之外,在处理企业合并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和计入权益的交易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时候,也是本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的基本定义来确认计量的,严格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基本特征。
三、结束语
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所得税确认及计量的规范,是资产负债观的典型体现。所得税会计准则所采纳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的会计理念构筑其方法体系。理解资产负债观的理念,可以解除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困惑,纠正某些认识上的误区,以及把握所得税特殊问题的会计处理,有利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
资产负债观已成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势,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现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环境,积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加强对资产负债观的理论深入研究,并将其作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完善的指导基础,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协调的步伐。
关键词: 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观; 所得税会计
一、资产负债观的基本概念
(一)资产负债观的定义
资产负债观是指以资产、负债的概念为基础和核心,定义利润及其构成要素,企业中所有存量的变动是其增加经营活动成果的最好且惟一的证据。它把会计看成一种计量资产和负债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定期和经常地估价来计量各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乃至整个企业的价值,因此认为企业净资产的保持和增值是衡量企业的主要指标,并通过资产负债表加以反映,损益表的确定仅是计价过程的一个副产品。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强调全面收益,收益由净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之差产生。
资产负债观认为收益的本质是某期间净资产的增加,不考虑交易或非交易,只要引起净资产变动就确认收益(所有者的投资及对其分配利润除外)。它不主张采用历史成本,要求资产和负债采用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来计量,强调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应当着眼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观为经济实质提供了最有力的概述,是准则制定过程中最合适的基础。
(二)资产负债观在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在FASB和IASC中都把“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产特征(或“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负债特征)作为资产(或负债)的原始确认和决算确认的依据,那些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的事项则不作为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另外不仅将部分存量的公允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还将不能视作已实现的收益,或计入所有者权益部分,或作为其他全面收益项目计入全面收益表之中,待该收益实现时再将其转入利润表。
具体体现在:IAS39将金融资产分为买卖目的的金融资产、到期持有投资、贷款或应收债权、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四个类别。对买卖目的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当有可靠和可计量的公允价值时,用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发生期间的利润或所有者权益中。在选择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理方法时,规定存量的计价差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资产负债观在我国的应用
在我国,资产负债观典型的体现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对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所得税的核算方法,既有应付税款法,又有纳税影响会计法,但不论哪种方法,都是收入费用观的具体体现。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则统一规定:对于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取得资产和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准则这一核算方法的改变,正是资产负债观的典型体现。此外,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大量使用以及有关研发费用的处理规定都是资产负债观的具体体现。
二、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会计中的具体表现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涵义。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说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会增加企业与未来期间应纳所得额,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可以看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加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关注交易和事项的发生引起资产或负债的变化,强调必须严格按照资产及负债的定义反映有关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二)暂时性差异的理解
所得税会计准则引入计税基础来计量会计与税收背离的差异,使得暂时性差异比收益表债务法下的时间性差异范围更加宽泛。这是因为,时间性差异反映企业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而利润虽然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暂时性差异反映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而资产和负债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全部。因此,引入计税基础,可以计量会计与税收背离的所有差异。即:暂时性差异=所有时间性差异+其他暂时性差异(其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或企业合并的交易和事项产生的差异)。
在计算暂时性差异的时候,则需要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比如,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这种确认的标准完全遵循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中以资产、负债的概念为基础和核心的特点。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观的理念,会计准则首先规范和重在规范所得税会计的主角,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及计量。原来的递延法或收益表债务法下的“递延税款”项目,主要起到差额平衡作用,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本质上与其他资产或负债无异,反映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或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即未来与所得税相关的现金量。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企业承担所得税义务增加,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出,应确认一项负债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引起企业未来纳税义务减少,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减少可视同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增加,形成一项所得税利益,应确认一项资产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会计中,还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分别列示在财务报表中,严格地遵循了资产负债观的宗旨;在处理所得税税率变动的问题上,为了能真实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金额,还规定了应按照已知未来的税率来计量,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根据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动,确定对变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四)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3.比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
4.根据暂时性差异和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5.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及按税法规定本期应交所得税额,确定所得税费用。
由上面不难看出,所得税费用的计量取决于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而且,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报告期内随时可能发生增减变动,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会随之相应变化,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时点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日。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清晰地体现资产负债观的理念,先确认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后确认所得税费用。在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得到可靠、完整反映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确认及导出所得税费用。
(五)所得税中特殊问题的会计处理
在核算所得税会计中,某些可抵扣项目,允许抵减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直接抵减未来的应交所得税额,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它们的特点是确认为资产,但却有计税基础。实质上,它们是企业获得的所得税利益,即企业整体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未来流入时可在税前列支或直接抵减应交所得税的金额,是一项隐性资产。此类特殊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实是资产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比较的结果,该项目计税基础所反映的将来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为暂时性差异。
除此之外,在处理企业合并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和计入权益的交易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时候,也是本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的基本定义来确认计量的,严格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的基本特征。
三、结束语
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所得税确认及计量的规范,是资产负债观的典型体现。所得税会计准则所采纳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的会计理念构筑其方法体系。理解资产负债观的理念,可以解除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困惑,纠正某些认识上的误区,以及把握所得税特殊问题的会计处理,有利于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
资产负债观已成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势,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现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会计环境,积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加强对资产负债观的理论深入研究,并将其作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完善的指导基础,加快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协调的步伐。
2009年3月2日星期一
准则交叉让戴姆勒“损失”惨重
日前,德国戴姆勒汽车公司通过网络广播,公布了去年第四季度和年终报表数据。同时,它将第四季度19亿美元的巨额损失归咎于对克莱斯勒40亿美元的投资,以及奔驰汽车部的低利润。戴姆勒公司年底利润的下降是其自2007年第三季度以来的首次亏损。
对克莱斯勒的投资使戴姆勒2008年税前收入(扣除利息因素)减少近17.5亿美元。而且,贷款和克莱斯勒其他相关资产的减值造成23亿美元的损失。
根据《底特律自由报》报道,戴姆勒公司的财务结果参照以前的做法,运用的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克莱斯勒的财务数据应用的是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因此,此公司的财务结果“不能反映”彼公司的情况。
两种会计准则体系的交叉给两公司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已不是第一次了。2008年4月,戴姆勒公司的财务报告显示其纯收入下降了68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损失发生于2007年后5个月,这5个月财务数据的计算依据正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当时,戴姆勒公司表示,运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资产负债表上克莱斯勒的价值产生了2/3的减损。公司再次补充说明,运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结果并不能反映克莱斯勒公司运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所计算的财务结果。
查看更多资讯:http://www.facc.com.cn/info/Info_more.aspx?colid=2
对克莱斯勒的投资使戴姆勒2008年税前收入(扣除利息因素)减少近17.5亿美元。而且,贷款和克莱斯勒其他相关资产的减值造成23亿美元的损失。
根据《底特律自由报》报道,戴姆勒公司的财务结果参照以前的做法,运用的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克莱斯勒的财务数据应用的是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因此,此公司的财务结果“不能反映”彼公司的情况。
两种会计准则体系的交叉给两公司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已不是第一次了。2008年4月,戴姆勒公司的财务报告显示其纯收入下降了68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损失发生于2007年后5个月,这5个月财务数据的计算依据正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当时,戴姆勒公司表示,运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资产负债表上克莱斯勒的价值产生了2/3的减损。公司再次补充说明,运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结果并不能反映克莱斯勒公司运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所计算的财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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